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入学
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没有享受过资助政策的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优先。
二、资助标准
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申请流程
(一)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在校生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资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申请登记表”。
(二)社区(村委会)或学校对申请资助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查,拟定资助名单报区县残联审定后给予资助。
(三)各区县残联对申请资助的残疾儿童少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入学
一、资助对象
当年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单招单考)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当年录取就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大学生及硕士、博士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困难残疾人家庭由项目实施区县残联认定。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三、工作程序
(一)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信息与高考体检表信息一致,填写《资助残疾大学生申请表》,并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人证、高考体检表复印件。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父母中有一方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资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申请表》,并附户口本、低保证(酌情)、父母中残疾方残疾人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区县残联对申请资助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拟资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三)对残疾大学生的资助,原则上应助尽助;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的资助,遵循低保家庭、父母双残者、父母中残疾方为重度残疾者、国家重点院校录取者优先的原则。
咨询电话:3163202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信息审核: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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