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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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3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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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具有铜川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脱贫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监测户、一户多残家庭就业年龄段的各类困难残疾人〖常年卧床的残疾人不在统计范围内〉及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残疾人。
二、参保标准
每人每年40元。
三、参保期限
每年5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保期一年。
四、工作流程
各区县负责填写《铜川市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统计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统计表电子版及公示情况报市残联,由市残联统一办理。
咨询电话:3163202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信息审核: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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