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铜川市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   铜残联发﹝2013﹞45号

发布时间:2013-04-10 15:57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残联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抓手,全面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着力构建保障有力、服务完善、组织健全的残疾人事业体系,组织实施惠及广大残疾人的各项工作,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康复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的意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11家联合出台了《铜川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
  2012年,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康复服务。
  在全市4个区县的491个社区(村)中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村)康复站101个,616个乡镇(街道)、社区(村)配备了康复协调员,并进行了康复知识培训,建立了19356名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
  配合省卫生厅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07例;为572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487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对13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加强市聋儿康复中心建设,研究制定了《铜川市聋儿语训部创建市级规范化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实施方案》。对26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积极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6名;选送5名专业人员接受各类培训。有3名听力残疾儿童进入普小随班就读。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积极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466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7.26%,显好率达到69.44%,社会参与率达到60.72%,肇事率0.05%;无关锁精神病人员;对49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成立了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供应辅助器具12种2241件,其中免费发放1491件。
  全市在岗康复人员总数为96名。2012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康复人才培训班2期,共培训康复人员34人次。
  在印台区开展了残疾儿童复查工作,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53人,其中视力残疾3人,听力残疾8人,肢体残疾29人,智力残疾12 人,多重残疾1人。
  二、教育
  2012年,我市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了《铜川市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资助了21名新录取的大中专新生和6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230人,其中视力残疾21人,听力残疾32人,言语残疾9人,肢体残疾92人,智力残疾53人,精神残疾18人,多重残疾5人。

  三、就业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残联出台了《铜川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市残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了铜川市2012年促进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大型公益招聘洽谈会,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
  城镇新安排2314名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439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442名,公益性岗位就业86人,个体及其它形式就业1347人;农村残疾人6163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580人从事其他形式就业。(图3)
 

  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及残联自办培训,对563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58名盲人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全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14个,15名视力残疾人实现自主就业。
  四、社会保障
  2012年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对全市15806名符合条件的1-3级残疾人实施了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
  全市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城乡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有8797名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参保的残疾人中有663名重度残疾人,全部由政府代缴;有6853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1944名。有8135名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参保的残疾人中,有1982名重度残疾人全部由政府代缴;有5938名非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2197名。(图4)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1558名,其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788名,参加医疗保险人数765名;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达到3843名;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759名,城镇集中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6275名;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683名,农村五保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13865名。(图5)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铜川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铜川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依托民政部门敬老院和社会力量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目前,全市共有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机构2个,托养残疾人64人;本年度享受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510人。
  五、扶贫开发
  会同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人行铜川市中支支行出台了《铜川市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培训、扶贫基地建设、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残疾人户2057户,扶持2500人,脱贫1686人,返贫81人。对557名残疾人开展了实用技术培训,投入培训经费21.26万元。
通过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7个,安置残疾人就业154人,扶持带动残疾人417户。
投入危房资金96万元,完成11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六、宣传文化
  2012年,中残联采用稿件19篇,省残联采用稿件47篇,市残联网站采用稿件112篇,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1篇,报刊专版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
  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全市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共3个,举办残疾人文化周1次。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当天,铜川市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在新区市图书馆举办了一期“自学成才专题讲座”,邀请我市优秀残疾人女作家刘爱玲同志分享其读书经历和创作经验。
  由铜川人民广播电台《阳光之旅》栏目组记者葛宁、路云采编的《女人不哭》获得由中残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三等奖,这是我市广播类参赛作品首次在全国获奖。铜川日报记者刘冰剑采编的《“玻璃人”蛋壳上的梦想》,李雪平、郭阳采编的《特别的爱给特殊的他们》获得由省残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举办的2010-2011年度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文字类二等奖和三等奖。
  全国助残日当日,铜川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新柱的《切实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署名文章。
  市残联积极组织全市残疾人优秀作品参加由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残联在西安亮宝楼举办的全省首届残疾人文学艺术精品展。
  七、体育
  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训练,参加体育赛事活动。参加人数8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1个。 
  6月28日至29日,由国际特奥会东亚区、中国特奥会主办,省残联、省体育局、省特奥会承办的2012年“特奥融合计划”西安足球融合赛中,铜川市代表队与其他市的9支代表队在两天的激烈角逐中,不畏强手,勇于拼搏,五战五胜,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为我市争得了荣誉。
7月20日是第六次全国特奥日,主题为“关注智障人士健康,推动特奥运动发展”。市残联组织了20余名特奥运动员开展了端乒乓球、跳绳、益智游戏、足球竞技等项目比赛,并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八、维权
  残疾人事业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调整了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通知》;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宣传活动,通过执法检查或视察、走访慰问、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全市共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5个,办理案件23件。 
  在两个区县对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工作;为400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发放发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23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1220人次,全年无集体来访事件发生。
  九、组织建设
  全面推进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通知》。
  在印台区开展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区)”活动。
  截止2012年底,全市各级残联实有工作人员51人,1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方面,39个乡镇(街道)中,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39名;609个社区(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
  全市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25个,其中盲人协会5个、聋人协会5个、肢残人协会5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
  十、事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5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提高,举办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15人次。
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运行正常,残疾人朋友能及时了解掌握我市残疾人工作动态和残疾人息息相关的政策措施。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15人。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信息审核: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