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聋儿助听器康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 15:55
各区县残联,市聋儿语训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34号)和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陕西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2012〕9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度聋儿助听器康复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为11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补贴。
  二、资助条件
  年龄不超过6周岁,具有本省户籍,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贫困家庭聋儿。 
  三、资助标准
  (一)助听器
  为每名受助聋儿提供价值2400元的助听器2台,并提供验配和一年内的调试服务费1200元(直接拨付定点机构)。
  (二)康复训练费
  为每名受助聋儿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万元康复训练经费(直接拨付定点机构)。
康复训练经费的列支项目包括:耳模制作、电池购置、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康复教材、家长培训、食宿等项费用。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区县残联、市聋儿语训部于2012年5月23日前上报符合条件聋儿的《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项目实施时间定于6月4日-5日、地点在市聋儿语训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各区县残联、市聋儿语训部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积极筛选,按时上报。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杜绝在救助对象的筛选、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助听器的配发等工作中的发生违规现象。
  3、市聋儿语训部要完善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加强项目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残联对项目救助聋儿将在市残联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由定点机构和聋儿家长签订康复安置协议。
 
    附件: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doc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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