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残疾人证“同城通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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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1-06-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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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残联,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好《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铜残联发〔2021〕3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同城通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同城通办”业务工作
业务经办人员要确保每个工作日至少登录一次全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及时查看信息、办理持有本市户口的居民办理残疾人证“同城通办”相关业务。
二、残疾评定结果同城予以认可
申请人按照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要求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进行残疾评定,该残疾评定结论,各区县间残联应予以认可。
三、“同城通办”指定残疾评定机构
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 铜川市中医医院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 铜川市印台区中医医院
宜君县人民医院 铜川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耀州区孙思邈中医医院 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铜川市康德医院 新区德仁医院
耀州区精神病医院
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30日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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