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铜川市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2 17:59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夯实省残联“16671”工作总体思路,推动铜川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依据市政府《铜川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铜川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市残联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铜川市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管理办法》,对铜川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的离校2年内(含2年)未就业的持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一次性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见习补贴管理办法》中规范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流程,明确了市残联、市人社、市财政3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见习协议期满后,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及资料,于3个月内在户籍所在地所属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自主提出一次性补贴申请,区县残联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该项政策的出台,推动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习见习实训工作,细化了我市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服务补贴政策,提升了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全面提高我市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信息审核: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