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女作家刘爱玲获全市2011年度“书香女人”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2-03-15 16:51
  2012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市妇联对在2011年度开展的四项主题活动中涌现的“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残疾人女作家、市作家协会会员刘爱玲获得铜川市“书香四溢·读书漂流”“新华杯”“书香女人”先进个人称号。
  刘爱玲,市群众艺术馆创作员,1986年起从事文学创作,2003年获得陕西省自强模范、全国自强模范称号。2000年开始创作以残疾人生活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把天堂带回家》。该小说的创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怀和市残联的大力支持。2002年6月,《把天堂带回家》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并获得由文化部等单位主办的全国第三届奋发文明进步奖。主要作品有《把天堂带回家》、短篇小说《当野菊盛开的时候》等。2011年8月,刘爱玲作品《上王村的马六》获得天津“文化杯”暨全国梁斌小说奖一等奖(中篇小说类)。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信息审核: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