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60周岁以上残疾老年人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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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2-10-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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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铜川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铜政办发[2012]94号)。方案确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和补贴标准,明确了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职责。
方案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高龄、孤寡、特困、残疾老年人(年满60周岁)享受政府援助的无偿服务,按照六类服务对象标准发放40元/月·户至300元/月·户阶梯式补贴。其中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二级以上残疾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在800元以下,子女残疾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50元/月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200元/月户;低保户中残疾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250元/月户。该方案的实施,将提高我市残疾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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