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区(县)两级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总数达辖区总人口人均2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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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2-07-2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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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大工作投入,今年3月5日,王莉霞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预算标准从原来全市辖区总人口每人每年0.15元提高到1元,即由每年12万元提高到了84万元,并要求各区县足额配套残疾人康复经费;5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残疾人事业会议,市委副书记张应龙明确要求,各区县会后要按照辖区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并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目前,市级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84万元已到账,全市四个区县及新区管委会已按照辖区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了残疾人康复经费。至此,铜川市市区(县)两级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总数达到辖区总人口人均2元标准。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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