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加强《陕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13 17:1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从5月20日施行以来,铜川市残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在铜川日报专版全文刊登了《实施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请市广播电台专业人员将《实施办法》刻录成语音光碟,分发给各区县,进行广播宣传。三是翻印《实施办法》1万册,送市级领导和市级各部门、分发各区县、乡镇、社区、行政村,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和广大群众中掀起学习高潮。四是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逐条对照,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市交通运输局已在铜川南北市区公交1、2、5、605、606等线路实行了残疾人免费乘车。

网络编辑: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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